现房再交易包含哪类房屋?还未网签的新购住房能领补贴吗?大家的这些留言回复了!
前两天
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发出后
受到大家的关注
同时也收到了不少广大市民群众的留言
针对大家的留言
3C进行了整理回复
快来看看吧~
答:外地人员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通知》要求的,可以享受相关政策。
答:本《通知》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在此之前购房,参照以往政策执行。
答: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9个市辖区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2个功能区。
答:补贴享受的时间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答:通过盘活自有住房用作租赁住房核减住房套数的政策不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答:“换新购”指的是参加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的卖旧房、买新房的联动活动,详细可咨询电话:023-63863993。
答:向房屋所在区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租赁合同备案。
答: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在售时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公示的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为准的房屋,不包含二手房和购买时为期房的房屋。
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资料后,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一定购房补贴。
答:是的,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多孩家庭(以居民户口簿登记信息或出生证明为准),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资料后,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
答:本次未对税收政策作调整,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各位小筑
快将这篇文章转发给您身边
正在关注政策的亲朋好友们吧~
编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往期推荐 “大C”“小C”“小小C”等你哦~
即日起,重庆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整治!